《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》正式實施
發布時間:
2022-03-15 09:31
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《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)(以下簡稱“《公告》”)2022年3月1日正式執行。新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實施,將為推動資源綜合利用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發揮重要作用。
相較以往,新政策不僅讓交易必開票成為廢鋼貿易的趨勢,而且在以下幾方面也有所調整:
一是增加了再生資源回收納稅人計稅方法的選擇。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,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%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,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。
二是規定對違法財政返還、獎補的將會追究責任。各級財政、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,存在違法違規給予從事再生資源回收業務的納稅人財政返還、獎補行為的,依法追究相應責任。
三是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退稅需帶票采購?!豆妗穼厥赵偕Y源相關發票進行了具體要求,除達不到起征點的自然人外,都要帶票,免稅的也要開普票,自制憑證要成為歷史了。另外要求建立再生資源收購臺賬留存備查。
此外,《公告》增加了對符合退稅條件的資質審查,確保政策紅利真正讓符合條件企業受益。其中包括:一是收購再生資源應取得合法憑證,未按規定取得合法憑證的,該部分銷售收入不得退稅;二是建立收購臺賬,并對臺賬的內容有詳細要求,促使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全面采集和記錄收購再生資源的信息,為稅務機關通過后續管理核查企業業務的真實性提供了基礎。
在公告發出后,不少鋼企也開始積極響應這一政策,截至目前,國內多家鋼企發布了廢鋼采購需按照新政提供增值稅發票的通知。來源;冶金信息網